中航国旅首页
签证详情
分享给朋友:
波兰商务签证【申根签证】
优惠价:
1599
市场价:
2000元,为您节省:401.0
可返现:
¥0
已售出:
3
签证类型:
商务签证
使馆领区:
广州
有效期:
视领事馆批
停留期:
视领事馆批
受理时间:
5-8天
是否面试:
本人按指摸
入境情况:
单次入境
受理范围:
按护照签发地或常住地(或有该地区居住证)。广州:广西,广东,海南。上海:上海,福建,江苏,安徽,浙江。成都:重庆,贵州,四川,云南。其余为北京领区。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18922245662(请加微信号)
签证所需资料(点击显示)


波兰商务签证费用包含】 以上报价已含波兰领馆收费、我司服务费以及英文翻译费。


波兰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资料清单原件 复印件 资料说明
护照:1本1份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3张
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波兰方邀请1份1份

1.波兰语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签名人必须是KRS上所列的法人之一)

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护照号码,公司职务)、逗留波兰天数 、逗留波兰目的、费用谁付,保证其返回中国、联系方式、法人代表签字(一定要是股东签名)。 如果是展会邀请请注意:A参展所交费用的汇款单据,及对方的发票确认;B展位图纸,并勾画出参展位置;C参展的产品介绍及其他辅助材料,公司的业务介绍,交易额等

2.波兰邀请人护照首页及签名页的复印件(签名人必须是KRS上所列的法人之一)

波兰方邀请公司资料:
1份

1.波兰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简称KRS文件,Krajowy Rejestr Sądowy)或 CEIDG(Centralna Ewidencja i Informacji o Działalności Gospodarczej)文件的打印件,需是近半年内的。

英文派遣信:1张
英文派遣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中方营业执照:1份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B.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尽量提供)。 C.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尽量提供)。 D.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商务往来证明:
1份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或合同意向书之类。
个人资料:
1份A.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财产的证明:
1份个人银行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车产、房产、股票等等
保险:1份
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我公司可以代购)。
机票酒店订单:
1份

1.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如由我社提供,费用另计

2.逗留期间有效的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人民币(我司可代买,费用另计)





申请表1份
1.填写申请表格,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填写.(我社提供表格)
2.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面试要求:11否,但是使馆保留要求申请者面试的权利
备注:波兰按手模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东区8楼808室      


温馨提示

波兰申根签证温馨提示
持申根签证者(如签证上无其它注明)可到所有申根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瑞士。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

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
1、受理时间:使馆对于波兰商务签证【申根签证】的正常受理时间通常情况下为5-8个工作日,建议申请人在出行前0天办理相关签证手续。
2、尊敬的顾客:由本公司代取的签证会在该国使馆发布出签结果后,第二日安排取签,加急签证则当天取签,取签后当日快递给您或到各门市取签,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免责声明
1、我司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波兰商务签证【申根签证】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我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预计工作日"为波兰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波兰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办理波兰商务签证【申根签证】签证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我社对此不负责任。
5、特别提示:签证结果返回我司后,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您可选择来我公司自取或委托快递寄送,如您选择快递寄送方式,则表示您授权我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公司(快递公司的)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可。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或其他问题,由第三方公司(快递承运方)对您进行负责,我公司不予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当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时,视同您已认同此条款的内容。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订单管理

↑顶部

客服热线: 020-62833333关于我们

©2005-至今 中航国旅官网   粤ICP备05015386

电话咨询
立即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