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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哈萨克斯坦须知

更新日期:2019-01-16       来源:中航国旅官网

一、签证须知  

 须持中国有效护照(不可购买、伪造假护照)在哈驻华使馆或哈驻乌鲁木齐签证点办妥哈国入境签证。申办签证时写清要求,办完后要检查签证种类、实际目的、期限是否相符,以免来哈后出现问题。持外交、公务护照者赴哈享受免签待遇。

二、入境须知及海关规定  

 入境时须填写两份海关申报单,并在申报单上如实填写所携带人民币和外汇数额及须申报的物品,不可隐瞒或虚假填写,否则一旦被哈方查出后果严重。在出境时务必出示入境时填写的海关申报单,并如实申报。

 入境时注意查看哈边防检查站是否在护照上加盖了入境章,哈海关是否在海关申报单上加盖了验讫章,如哈边防检查站未盖入境章或海关未加盖验讫章,应立即返回机场并说明情况,请哈方官员重新加盖,否则在哈申办居留登记和出境时会遇到麻烦。

 严禁携带、贩运和销售毒品、酒精、药品(包括自用的各类精神药品)等违禁品或需特殊批准的物品。

 临时来哈的中国公民和在哈的留学生可自由选择住处,可住旅馆或私宅。住旅馆须由接待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或申请。

 在哈临时逗留的中国公民抵达目的地后,其护照应于五日内在当地的警察局护照签证处(OBИP)办理居留登记手续。有接待单位者,由接待单位出具申请函;无接待单位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其住处须与申请函中所指地址相符。如不相符,则被视为违反居留规定。如更换住处,须及时去警察局护照签证处办理变更手续。

 来哈入境目的与在哈居留身份必须相符。因私来哈探亲、学习、出差、旅游者不能在哈就业,不能从事与入境目的不相符的活动。哈法律规定禁止临时来哈无劳动许可证的外国公民在哈就业经商。

 哈各旅馆可为外国旅游团办理居留登记手续。其他各类居留登记,除外交护照由外交部办理外,均由当地的警察局护照签证处办理。

三、气候及自然灾害状况  

 哈萨克斯坦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1月平均气温-19~4℃,7月平均气温19~26℃。

 主要自然灾害为泥石流、地震等。

四、治安状况  

 鉴于哈萨克的治安形势较为严峻,特建议如下:

 1、选择住所时应全面考虑安全因素,避免住楼的一层和最上层,住宅应有安全门、门上装有安全防护链。

 2、傍晚或夜间乘坐出租车,应拔打058电话通过调度台订车,不要乘坐私人汽车。如出租车内已载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乘客时应拒绝乘坐。

 3、在娱乐场所应避免与提供色情服务和形迹可疑的人接触。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陌生人带到自己的住所内。

 4、在公共场所不要张扬所携带的大额货币,无论是外币还是哈币。

 5、兑换外币时应选择封闭式的银行兑换点。

 6、不要参与赌场或哈法律所禁止的街头赌博活动。

 7、根据哈萨克法律,警察局的工作人员例行检查护照或进入居民住宅应在6 : 00至22: 00之间进行。在有人敲门并称自己是警察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时,应先确认来人的身份。警察除穿警服外,还应出示其工作证并佩带有号码的胸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亦应出示其工作证(如居民委员会、房屋管理局、煤气公司、电业局、电话局等等)。应通过门上的猫眼或安全链确认来访者身份。如果感到来人可疑,就不要打开安全链为其开门,应打电话叫邻居(最好是男性)出来帮助确认来访者身份后,才可将其同邻居一起放进家门。应请来访者告知其单位的值班电话,并按此电话通过值班人员确认来访者的合法性。

 8、在警察查验护照时,应请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将其身份证件的号码、姓名和胸牌号码记下来。如果警察要求被查者随其一同乘其私人汽车到警察局去,应记下车牌号码并将此事通知使馆。

 9、必要时请拔打阿拉木图市内务局刑警针对外国人犯罪局电话:544276,544135,326433,690867或阿市内务总局值班电话544007或报警电话02。

 10、报案

  (1)凡遇身份不明者敲门,一律拒开。如来人强行破门,请速拨打02电话报警。

  (2)中国公民报案可去居留登记所在地区警察局或去阿拉木图市内务总局所属的针对外国人犯罪局。

  (3)到警察局报案后,应将案情书面材料送中国驻哈使馆领事部。书面材料须写明以下内容: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护照号码和详细住址。在遇警方不受理报案的情况下,可向当地检察院提起申诉。

  (4)对警方所作录供、证词等材料履行签字手续时,务必先对所出供词、证词材料核实无误后方可签字。否则应拒绝签字。

  (5)重大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请其参与警方和法院所作调查和裁决的全过程。如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作出判决之日起10日内向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6)应自觉遵守哈萨克有关法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保持住所的整洁、卫生,保持住处肃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影响周围邻居。外出时自觉注意保持衣冠整齐干净,言行举止文明。

五、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  

 哈独立后实行付费和免费医疗两种体制,已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卫生领域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非国家医疗机构、家族医疗、初级医疗卫生求助系统等多种形式。

 哈国的医疗水平,较前有很大退步。对于一些常见疾病的诊治没有太大问题,但对外科手术及一些内科疾病的诊治却很难令人满意,所以建议出访者一定要在来哈前做好身体检查。哈国的药品基本上都是进口的,虽配有俄语说明书,但终因专业性太强,很难为外国患者所理解,特别是可能会出现的副作用有时难以确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请慎用。

六、交通安全和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中国公民可去哈境内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应某一单位邀请临时来哈的中国公民,由接待单位通知内务部门,因私来哈中国公民如访问其他城市,须向当地的护照签证处申请,由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可前往。如去他地时间较长,须向当地的护照签证处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哈国境内有两座国际机场,分别位于阿斯塔纳(新首都)和阿拉木图。铁路和公路也很方便,因治安状况不佳,外出时应小心随身财物。乘坐火车时,列车员会为您更换床单、被罩、枕套等,但这些服务是付费的。

七、国籍政策  

 1、在哈境内定居不少于五年或与哈族公民结婚可申请哈国国籍。但未成年人中请加入哈国籍无需具备上述条件。

 2、父母双方均具有哈国籍,其子女出生时便具有哈国籍。

 3、出生地原则:如父母仅一方具有哈国籍,其子女出生在哈境内,即获得哈国籍;子女出生在哈境外,其国籍由父母双方书面协商确定。

 注意:中国公民如遇国籍问题,请向我国法律部门咨询或向驻哈使馆求助,以免造成双重国籍或非法加入他国国籍情况。

八、涉及中国人常遇问题的有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1、持因公普通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不得申请在哈定居。违反者,一经发现将被吊销其所持中国护照。

 2、中国公民申请在哈定居须事先得到国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办妥出国定居手续。

 3、在哈定居的侨民离开住处前往哈其他开放地,无论时间长短,均需向护照签证处申请许可,经同意后方可前往。申请后三日内可获准,如申请离境去他国,获准时间为一周。

 4、定居侨民居留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可再延五年。

 5、未取得在哈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欲申请哈籍,须先回国办理退籍手续,不得擅自加入哈国籍。

 6、警察局护照签证处根据旅哈外国侨民的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缩短其居留期、取消居留权直至令其出境。

九、中国驻哈使馆和哈萨克斯坦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地址:阿拉木图市巴伊塔索夫大街12号(ул. Байтасова12, г.Алмать1)

 使馆领事部电话:007-3272-700211

 阿拉木图市护照签证处地址:马三齐大街55号(ул. Масанчи,55)电话:638681、544134

 阿拉木图市内务总局地址:马三齐大街57a号(ул.Масанчи,57a)电话:627235

 “撒依兰”中心长途汽车站地址:托列比大街294号(ул.Толеби,294)电话:762677、762644

 “撒亚哈特”汽车站地址:苏尤拜大街1号(ул.Суюнбая,1)电话:302529、300948

 民航售票处电话:689233, 8-33321709968

 阿拉木图第1火车站地址:斯丹齐奥娜娅大街1号(ул.Станционная,1)电话:363392

 中国公民在哈住所固定后,应及时了解所住地址及所在地区警察局报警电话和火警、急救等急用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十、哈萨克斯坦参考网站  

 1.www.prezident.kz 总统办公厅

 2. www.mfa.kz 外交部

 3. www.mgd.kz 国家收入部

 4. www.minfin.kz 财政部

 5. www.kazinvest.kz 国家投资署

 6. www.achs.nyrsat.kz 国家紧急状态署

 7. www.kazinvest.kz 《哈萨克斯坦真理报》

 8. www.dn.kz 《实业周报》

 9. www.aif.kz 《证据与事实报》

 10. www.panorama.kz 《全景报》

 11.www.express-k.kz 《哈萨克斯坦快报》

 12. www.times.kz 《中亚时报》

 13. www.kharbar.kz 哈萨克国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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